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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使我想到,從前有一次到了朋友辦公室,

 

一位當工讀生的大學在學生把她的感情困擾告訴我,

 

我根本無法進入情況─一點也不了解她在困惑什麼的心情。



她說,她有個優秀的舊男友,是台大的學生,對她很好,

 

但她覺得他很無趣,於是她又認識了一位也是很優秀的美國大學生,

 

這人對她似乎也是很死忠。最近她好不容易跟台大學生分手了,

 

可以好好投入新戀情,沒想到,那人告訴她那個台大學生在離開她的一個月內,

 

馬上找到一個漂亮女友,使她心情陷入谷底,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我愣了好久,實在不能理解她的痛苦在哪裡。是她自己不要的啊,

 

有人願意承接,應該祝福他才是,她痛苦些什麼? 

原來,是「曾經擁有就永遠不要失去」的想法在作祟。



這只是一個輕度的例子,重度的是你每天只要打開報紙社會版,

 

就一定會看到,有些前夫看到前妻另結新歡,心有不甘,就把她殺了;

 

有些母親誤以為孩子是她的所有物,她活不下去,孩子得陪她死。



這不都是曾經擁有就永遠不要失去的心態嗎?

 

有時在Call in節目裡,陪家庭主婦聊到她生命的低潮,她會說,

 

好想帶孩子去死─我總會立刻加以勸說。

 

我會問這位母親,如果她小時候自己的父母不合,

 

母親帶她去死,她願不願意?這些母親總會愣了一下,

 

幽幽的說,不......不願意─這就對了,

 

那麼妳為什麼會認為妳的小孩應該要願意?

 

我想,很多含冤九泉的孩子應該爭辯,那是你們大人的事,

 

關我什麼事,為什麼要連累我的性命?





『愛情沒有永久保證書 』

 

有些曾經擁有就永不失去的人,自己未必沒有出軌的紀錄。

 

有個男士飽受一位前女友騷擾,騷擾範圍之廣,等於古代的「誅九族」,

 

所有親戚朋友都備受這位不甘離去的女友的電話恐嚇。

 

後來他親自想去懇談和解時發現,原來他的前女友已經有新的同居人─她自己有新歡,

 

但就是不讓他輕鬆如意。新的已來,舊愛還不願割去。



最近,我看到一個令人不忍的例子,一位在婚姻關係中不斷有外遇的丈夫,

 

在因前妻以驗傷單為由訴請離婚後,過了幾年還來潑前妻硫酸,

 

導致前妻一眼失明,全身百分之四十燒傷。

 

她失去工作,嚴重的破了相,更必須養兩個孩子,

 

還在擔心因傷害罪入獄的前夫假釋出獄,繼續傷害她。



更可怕的是她的前夫沾沾自喜,

 

叫人來傳話:「現在妳沒人要了吧,我還是可以要妳,

 

妳乖乖把孩子帶回來......」 

我看著她已經把淚流乾的眼睛,以及她臉上奮力從傷疤中掙扎而出

 

的粉紅色新生皮膚,和她一樣陷入如處人間煉獄的情緒。

 

【讀後感想】:

一個永遠不想失去自己的人,未必是愛自己的人,未必對自己忠心耿耿,

 

有時只是這種腦袋不清的強烈佔有欲者,他們會做出各種「損人不利己」的事情,

 

還如此理所當然。用「理性」,我無法了解為什麼有人要損人不利己。 

在心中如果有「曾經擁有就永遠不要失去」的偏執狂與佔有欲,

 

越想要獲得愛的永久保證書,只會越走越偏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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