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當你...
  擁有六個蘋果的時候,
  千萬不要把它們都吃掉,
  因為你把六個蘋果全都吃掉,
  你也只吃到了六個蘋果,
  只吃到了一種味道,
  那就是蘋果的味道。
 
  如果...
  你把六個蘋果中的五個拿出來給別人吃,
  儘管表面上你丟了五個蘋果,
  但實際上你卻得到了..
  其他五個人的友情和好感。
 
  以後...
  你還能得到更多,
  當別人有了別的水果的時候,
  也一定會和你分享,
  你會從這個人手裡得到一個橘子,
  那個人手裡得到一個梨,
  最後你可能就得到了六種不同的水果,
  六種不同的味道,
  六種不同的顏色,
  六個人的友誼。
 
  人一定要學會 ...
  用你擁有的東西
  去換取對你來說
  更加重要和豐富的東西。
  所以說,
  放棄是一種智慧。
  原則是...
  每一次放棄都必須是一次昇華,
  否則就不要放棄;
  每一次選擇都必須是一次昇華,
  否則不要選擇。
 
  做人最大的樂趣...
  在於通過奮鬥去獲得我們想要的東西,
  所以有缺點意味著我們可以進一步完美,
  有匱乏之處意味著我們可以進一步努力。
 
  美國有一部電視片,
  講的是一位富翁..
  給後代留下了用不盡的遺產,
  結果他的後代全都變成了吸毒的、
  自殺的、進監獄的,或者精神病患者。
 
  為什麼會這樣呢?
  因為這位富翁給自己後代留下的錢太多了,
  以致他們不需要勞動
  就可以繼承一大筆財產。
  繼承一大筆財富,就幾乎什麼都能買到。
 
  所以...
  當一個人什麼都不缺的時候,
  他的生存空間就被剝奪掉了。
  如果...
  我們每天早上醒過來,
  感到自己今天缺點兒什麼,
  感到自己還需要更加完美,
  感到自己還有追求,
  那是一件多麼值得高興的事情啊!

 

 

 

 

 

 

懂得贏,也要懂得輸!

適度的輸,適度的包容和退讓,就可以「讓敵人變成朋友」!

有一位女基督徒說,她雖然信主,但她很恨她大姊,彼此看不順眼。從小,她們打打鬧鬧,也常相互抓對方的頭髮洩恨;平常吃飯擺碗筷,也只給對方一支筷子。

一次,輪到她擺筷子,她心想報復機會來了,只給大姊一支筷子;未料被父親看見,結果,父親氣得把她的手指打得浮腫,而她也痛得泣不成聲、吃不下飯!

諸如此類的事,層出不窮,所以種下她與大姊「冷諷熱戰、互相仇恨」的心。

這女孩說,她雖然常到教會,卻也在獨自一人時,躲在屋後倉庫,淚流滿面地禱告:「主啊,我想愛大姊,可是我做不到!」後來,她聽到一聲音說:「只要妳願意,有一天妳能!」

一個月後,這女孩說,大姊又冷言冷語地嘲諷她,當她很想頂嘴大罵回去時,她的嘴,及時煞車──「主啊,請賜給我忍耐,請賜給我忍耐!」她心中不住地禱告,最後嘴巴總算忍了下來,並且做到「被罵不還口、被打不還手」!

一個銅板敲不響!由於她的忍耐,引起大姊的好奇,久而久之,大姊也不再挑釁。一天,大姊突然拿著心愛的郵票,說要送給喜好集郵的她。女孩訝異地問大姊:「妳怎麼突然對我這麼好?」大姊對她說:「是妳自己先改變的啊!」

有時,我們以為贏了,其實,我們輸了!因為,我們贏了「面子」,卻輸了「裡子」!相反地,或許我們「被罵不還口、被打不還手」,好像是「輸了」,其實,我們卻是「贏了」,而且,贏得豐豐富富!

轟動一時的「清華大學女研究生情殺案」,洪姓女生為了爭奪博士班男友,竟殺害同班女同學,並用化學藥劑毀屍。本來,洪姓女生認為「她贏了」,未料同學死了,她被關進監獄,男友也大受打擊;結果三個前程似錦的年輕人,變成「沒有人贏」──而是徹徹底底的「三輸」!

當然,我們都希望人際關係能「雙贏」,但是,也許有一天,我們沒做錯事,卻還要忍住淚水,去跟別人道歉時,讓我們祈求上帝:「主啊,請賜給我勇氣,也請賜給我忍耐......」因為,

 

或許「暫時的輸」,會是將來「贏的契機」啊!

溝通小箴言

有時,人的美貌、人的嬌慣,常使得自己變得十分自我,而「看不見別人」,一切都要別人依我、聽我、捧我、寵我!而我自己──很棒、很對,一向都是贏家!

然而,在人際關係中,「懂得贏,也要懂得輸」、「懂得競爭,也要懂得包容」。因為,我們不能一直「只贏不輸」!我們必須懂得適時地「包容、退讓與感謝」;因為,在人際溝通中,「包容與退讓」不一定是「我輸」,反而可能是「雙贏」啊!

語言,是有溫度的。
冷言冷語、冷嘲熱諷、盛氣凌人、苛薄冷漠、態度冰冷......會讓人痛苦難受,記恨多年。
溫馨真誠、語帶讚美、接納尊重、熱情擁抱、微笑鼓勵......卻讓人如沐春風,如浴冬陽。
所以,在言語上──適度的輸、適度的退讓,製造「對方的贏」,就可以讓敵人變成朋友啊!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放棄是一種智慧
    全站熱搜

    paochu20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